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有关事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会签过程中,发现存在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供应商承诺等内容不符的现象,为保证政府采购合同准确反映项目要求,避免发生合同纠纷,现对合同签订补充要求如下:
1、招标文件、供应商承诺书等内容是合同内容的关键性条款。合同起草人员须认真核实,并在合同会签单上注明: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完全一致。
2、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自中标之日起,须一个月内完成合同文本签订,并及时交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