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起学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
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涉密项目除外)。
2、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
3、不包含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小额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
三、采购意向公开内容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
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申报政府采购项目前,须提前报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
2、公示时间满30日后,方可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备案工作。未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将无法实施。
3、各单位需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要求填写,不得随意简化意向公开内容。
附: 《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西安财经大学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