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9
校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终财务工作安排,本年度的资产入库手续将于12月1日16:30停止办理。请需要在本年度办理资产入库及报账的部门和个人,于规定时间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资产入库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今年已办理资产入库手续但未进行报账的部门和个人,请抓紧办理报账手续。如有未在本年度进行报账的资产,下年度报账前须重新办理资产入库手续。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规定,12月中下旬,学校将对2023年度完成入库的资产进行盘点核实。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9日
上一篇: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年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公示
下一篇: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补充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