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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和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最新通知精神,本年度所有政府采购项目6月底前必须完成备案工作,过期未备案项目将无法实施。结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现对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和备案工作时间提出以下要求:

一、货物、服务50万元以上(含),工程80万元以上(含)项目5月20日前提交《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过期不予受理。

二、拟申报政府采购项目的部门,须在6月20日前提交《西安财经大学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申请表》,过期不予受理。50万元以上(含)项目,须随表提交相关会议纪要,此项工作请在项目意向公开期间及时完成。

(一)申报5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须经校长办公会立项审批,申报时须提供校长办公会纪要。

(二)申报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立项审批,申报时须同时提供校长办公会纪要和党委会纪要。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11日